根据江门市新昌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江门市新昌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
根据江门市新昌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江门市新昌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厨具20万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江门市新昌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吕步西桥路28号,主要从事不锈钢厨具制品的生产、加工项目。总项目占地面积为7176.96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年产厨具20万个。主要生产设备有剪版机5台,冲床20台,柳丁冲床8台,油压机8台,卷边机5台,剪圆机4台,抛光机60台,压缝机8台,直缝机5台,环缝机4台。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编制《江门市新昌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厨具2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江蓬环审〔2019〕136号)批复。
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回收商进行回收处理。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已落实《江门市新昌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厨具2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江蓬环审〔2019〕136号)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和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6月18日至6月2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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