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常去的店,买常吃的蛋糕,本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但没有想到,这盒蛋糕让杨女士(化名)觉得恶心不...
去常去的店,买常吃的蛋糕,本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但没有想到,这盒蛋糕让杨女士(化名)觉得恶心不已。
据杨女士爆料,9月10日晚上,有孕在身7个多月的她来到桂林漓江路穿山菜市旁的一家知名糕点连锁店,在店内花9.8元买回一款“拿破仑蔓越莓蛋糕”。
第二天上午(11日),杨女士在继续食用了部分蛋糕后突然发现,蛋糕盒内竟有一粒“不明物体”!经杨女士判断,此物疑似是一颗老鼠屎。
据杨女士回忆,当时接待她的是一位收银员,在得知情况后,收银员便唤来另一名男子继续接待杨女士。
杨女士打开蛋糕盒子并指出这粒“不明物体”,男子随后将这粒“不明物体”拿了出来,问杨女士买这盒蛋糕花了多少钱,可以退钱给她。
在此期间,有顾客正等着买单结账,该名男子便让杨女士添加了自己的微信。在杨女士询问处理结果什么时候能答复时,男子再次回应:最多赔100元。
杨女士表示自己很失望,由于喜欢吃就多次购买过这款“拿破仑蔓越莓蛋糕”,也在这家店办理过两张会员卡。
后来,杨女士拨打12315热线投诉,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与其协调,对方表示赔偿200元是最大的底线。
杨女士不同意此赔偿并拒接和解,一是因为商家由始至终没有表示过歉意,二是赔偿金额不符法律规定。
因为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食品,实行的是惩罚性赔偿制度,赔偿“保底”就是1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杨女士表示自己也不缺这200块,曝光此次购买经历是希望给更多人提个醒,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现正处孕晚期,会选择走法律途径来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小伙伴们购买食品的时候一定要多长个心眼,食用前留心检查,留好小票作为凭证,以备不时之需。同意的请点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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